答:申请人及呈报单位正在解决人才引进业务时,应照真陈述调出单位、档案状况,按档案记实状况选择业务类型(调干、调工、招工)。有人事档案的,需解决人事档案商调手续。1.调干:正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并商调到我市,具有干部身份的解决调干手续。得到干部身份,次要有以下四种门路:(1)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卒业生由人事或教育有关部门解决接管手续后,与得干部身份。档案中应有:报到证等。(2)军队干部改止随处所后具有干部身份(自主择业人员不能异地交流),档案中应有:军官改止审批表等。(3)由地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解决录干手续,档案中应有:录干审批表等。(录干手续于2001年3月撤消)(4)经招录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员,档案中应有:招录审批表等。 2.调工:正在户籍地有人事档案并商调到我市,具有工人身份的解决调工手续。得到工人身份,次要有以下三种门路(1)通过本劳动部门解决招工手续,档案中应有:招工审批表(招工通知、吸支牢固工审批表,区县劳动部门盖章)等。(2)技校卒业生由本劳动部门解决分配手续,档案中应有由学校和区县劳动部门签发的分配函等。(3)退伍军人的安放审批文件(区县以上民政局安放办盖章) 3.其余状况解决招工。 (责任编辑:) |